留问夏
第六章 士兵退出现役 第四十一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以及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进入下一期继续服现役的和符合退休条件的,一律退出现役。
马佳国峰
第十七条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力寄真
“全面抗战爆发后,北平虽被日寇占领,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一直战斗在长城内外。
上官润华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南宫庆军
第十四条 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训练考核,对专业技术兵进行技术等级标准考核。
路庚寅
【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事人事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1988.09.23 【实施日期】1988.09.23 【有效性】有效 【正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