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综敏
第三条 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旅曼安
第四十六条 义务兵从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到安置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由户口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
浑绪杰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五条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佟佳甲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给予处分。
八银柳
第三十八条 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
奇槐
1933年4月,因被中国军队偷袭而恼羞成怒的日寇两次血洗潮河之畔的古北口镇潮关村,全村80户、400多间房,有83人被杀、360间房被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