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安阳
【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事人事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1988.09.23 【实施日期】1988.09.23 【有效性】有效 【正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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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米见方、满目疮痍的将军楼保留了80多年前的原貌:一层顶上赫然一个直径一米多宽的炮弹洞,墙上可见大小不一的弹坑;一块斑驳城砖上,留着日寇刻的汉字——“步兵十七联队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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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军衔高的士兵对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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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告诉我,日本兵冲进家里,用刀扎死了祖父母、哥哥,还火烧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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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宾立
【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事人事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日期】1988.09.23 【实施日期】1988.09.23 【有效性】有效 【正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