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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1871),修整南湖里的建筑,新建八咏亭;光绪元年(1875),嘉兴至苏州、杭州的塘路全面修复,并修建和重建城乡桥梁5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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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6人枭首示众的当天,这股太平军又在嘉兴北乡执乡官13人,迫令他们交银3万两,否则将割百姓田稻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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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又出告示宣布:“倘有滋扰者,准捆送来辕,按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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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府进行恢复工作时,除号召流离在外的业户还乡生产外,主要是招徕外籍人来嘉兴开荒,“听民自垦,宽其田赋”,并对城乡设施作了一些兴建修复,但城乡面貌恢复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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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和洋枪队进占嘉兴后,抢劫烧杀,使劫余的城市成为杀人场和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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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入(嘉兴)城后,滥杀未逃走的不幸的非战斗员,无辜的居民不分男、女、儿童均遭屠杀”、“被杀的无辜群众达7000人”[1],乡村劳动农民和曾为太平天国办事的人员,都遭到迫害和反攻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