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昭阳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淳于素玲
謝公雲:“賢聖去人,其閑亦邇。”子侄未之許。公嘆曰:“若郗超聞此語,必不至河漢。”
万俟洪宇
元帝皇子生,普賜群臣。殷洪喬謝曰:“皇子誕育,普天同慶。臣無勛焉,而猥頒厚賚。”中宗笑曰:“此事豈可使卿有勛邪?”
歧向秋
山遐去東陽,王長史就簡文索東陽雲:“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靜致治。”
公羊赤奋若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以为沽也。夫子曰:“始死,羔裘玄冠者,易之而已。”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